32.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贝壳助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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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贝壳助学实施细则

第一 宗旨

基金会著重「教之以礼、育之以德」的主轴,以「品德教育、生活教育」为目标,并基于教育是净化心灵、导正社会的力量,为协助高中学生安心向学并顺利完成学业,特定本助学金实施细则,让励志向上求学的贫困家庭学生,有助学金继续完成学业,进而自立协助家庭脱贫脱困,回馈社会,形成爱的循环,共创和谐社会。

第二 适用范围及地区

具备正式学籍,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学学生,由校方、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汇整名单提报基金会

一、就读明伦公益志愿者所在省、市高中。

二、就读明伦公益援助项目所在的省、市高中。

第三 申请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

二、遵守校规,品行优良。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由校方或当地政府出具推荐函证明。

第四 申请与评审流程

一、申请与提报:

(一)校方、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每年五月直接向基金会或透过当地明伦公益志愿者服务站提出申请,呈报基金会

(二)提报文件:

1.校方或当地政府或其他组织正式信函

2.助学金初步评估表

二、初步讨论与报告:每年六月基金会同仁将各地助学计划与各区讨论,并提报评估报告后,将评估报告结果反馈各地志愿者。

三、访视与评估:每年六至七月当地明伦公益的志愿者与校方、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社会组织一起,对提报申请助学的学生进行入户访视或校访,并依实地访视拟妥计划书,提报项目处。

四、资料汇整及签核:每年七至八月明伦公益的志愿者汇整访视评估资料,提呈所有申请文件及执行计划给基金会,由基金会项目处同仁汇整各区助学资料,进行签核。

1.学生名册

2.资助学生资料表

3.助学协议书

4.志愿者授权书

5.发放时程与规划

6.上一学年度助学金成果分析

五、执行与发放:基金会核决后,每年九月至次年六月由基金会代表或授权之当地明伦公益的志愿者与校方或当地政府签订助学金协议书,共同商议助学金颁发日期、地点及方式,並启动助学金拨款作业。

第五 助学金颁发与核销

一、基金会与校方或当地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合作进行每学期助学金颁发仪式,并透过活动安排,鼓励学生努力向上、克服困境,同时传达行善行孝不能等的好理念,提升学生道德与人文。

二、资助学生因特殊情形不能亲自领取者,需事先说明,并经基金会同意后,另行发给。

三、遇有校纪处分者,家庭生活改善无需济助者,中途转学、休学或退学者,填写资料不实者,基金会得以终止资助。

四、当地明伦公益志愿者核查资助学生签收表,得附正式收据或证明函等,提报基金会核销。

1.        学生资助金签收表

2.        助学金发放核销表

第六 后续关怀

学校应提供受资助学生个人资料,便于基金会持续关心受资助学生在校学习情形,并启发学生用心向学、回馈社会之志愿,形成爱的循环,共创和谐社会。

第七 经费来源及预算

项目开展资金来源于基金会自筹的捐赠收入。包括指定用于该项目的捐赠收入,以及基金会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可自主支配的捐赠收入。

项目开展所需资金应按《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列入到年度预算支出。

第八 附则

制度解释权属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秘书处,经第二届第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20235月31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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